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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交房半年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之后,业主可采取三大措施来加以解决:第一,房屋质量发生问题时,业主首先应与开发商进行充分沟通,并要求开发商务必提供有效的维修方案或其他可行的应对措施;第二,业主还可选择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以寻求公正的处理结果;最后,如果上述两种途径均未能达成理想效果,业主亦可直接诉诸法律,通过对簿公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业主完全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需要经过协商及投诉这两个环节,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未取得预期成果的前提下,直接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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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