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民购房定金有具体标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所支付之定金金额,应由当事人双方在签约时自行协商确定,但其最高限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定金乃是为了确保债务得以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预先约定的,由其中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货币以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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