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纠纷怎么处理好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本农村地区内的个人房产纷争问题,当事人双方有权自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途径;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法请求所在乡级人民政府介入协调处理;如对乡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则有权依法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期间,各方均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现有房产状况或施加额外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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