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备收房资格却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呼吁房产开发商尽快履行合同规定,把已交付的房子及时转交给广大业主,并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责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业主们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据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条款,通过正式诉讼途径来向开发商施压,促使他们尽快交付房产,同时也需要按照业主的实际损失情况对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其次,从法律角度考虑,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付房产的义务,或者是业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期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多次催促之后,仍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得到解决,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然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此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则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房时间遥遥无期,业主们可以选择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利息+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