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业用地土地和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所有权之争端,可先行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般会经历如下四个阶段:首先,当事人需精心准备民事诉讼状;其次,应当前往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同时须提交充足的相关证据资料支持;再次,应严格遵守人民法院所发出的通知,准时参加诉讼的各项活动;最后,若对初级裁决或判定存有异议,则应于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并递交详细的上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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