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信通不过怎么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由于征信问题导致无法按期完成贷款手续进而影响到购买房屋等相关事宜时,如何处理缴纳的定金便成为了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首先,我们需要仔细查阅与该交易有关的合同条款,以确定其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在贷款申请未能顺利通过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额购房款。若合同中有此项规定,那么我们便可据此向卖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其次,如果合同中并未涉及此类内容,我们则需尝试与卖方进行友好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尽可能地减少自身的经济损失。此外,我们还可以考虑寻找其他有意愿购买该房产的买家,并与其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在此过程中将原本属于我们的定金转交给新的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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