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林购房下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购买定金的退还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若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那么此时定金应当被抵扣作为购房款或者直接予以退还给买方;但若是因为非任何一方之过而导致了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那么此时定金则有权利要求全额返还;在特殊情况下,即当售房者由于单方面的原因而违约,从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购房交易时,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仅能够全部收回,并且还可获得双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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