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房产证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导致业主无法获取其所购房产并无法开展后续的装修计划以及入住事宜,这将对业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向业主支付相应的违约款项作为补偿,而该项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应依据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内容为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与业主在达成房屋销售合同时,就应当清晰明确地规定违约款项的计算方式。例如,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需按照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每天的比例向业主支付违约款项。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款项过高,业主有权提出异议并申请适当降低;反之,若约定的违约款项过低,业主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增加赔偿金额。若双方未曾对此作出任何约定或约定内容无效,在此种情况下,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延期交付房屋期间内与所售房屋位于相同地理位置、同类性质房屋的租金标准来支付违约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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