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注意什么细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便构成了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据此追究其违约责任。经书面形式催促后,如卖方仍在三个月内无法交付房屋且无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则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协议,并将所有因之产生的损失全权交由卖方负责。然而,若经书面形式催促后,卖方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那么虽可判定卖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但买方却无权以该原因解除购房协议,仅能请求卖方对因其违反规定而造成的逾期交付时间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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