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如何取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既可由合约双方当事人自由磋商协商达成解除协议,又可以在该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条款,满足约定条件时,便可依据合同内容解约。另外,若因为买方或卖方的过失导致买卖房屋无法进行,或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租买卖合同,此时也允许当事人依照约定解除买房定金合同。根据度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所载明的内容来看,以下情况下,当事人皆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实现其预期目的;(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以明确的方式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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