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购房定金怎么追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则定金应当作为购房款或者予以退还。同时,基于一些特殊原因,如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相关商业合同、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容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以致无法签署合约等,这些情形都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刻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给买方的。然而,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将有可能被退还并翻倍支付给买方。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不允许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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