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首先,如果在尚未完成商品房预售登记之前,购房者不慎遗失了购房合同,则只需对尚未执行的部分进行废止处理,之后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便可解决问题;其次,倘若已经完成了预售登记手续,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业务时,购房合同不幸遗失的话,需要在合适的报刊上公开刊发声明,表示原合同已无效,满期之后,需要前往进行过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提交撤销原有合同的申请,然后重新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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