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一般需要几天结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所有权纠纷诉讼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结;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须予延期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之期,若仍需继续延期,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报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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