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购房定金交给卖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透过中介机构购买房产过程中的定金支付对象问题,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案:
第一种方式是直接将定金交付予售房方。对于二手房的买卖而言,定金通常会直接被支付至卖方手中,并由卖方开具相应的定金收据以证明交易资金的流动情况。在这类定金收据上,建议明确注明相关条款,尤其需强调在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反之,若卖方违约,则必须按照约定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另一种方式则是由中介机构作为中间人,将定金转交给卖方。在此之前,购房者需要先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已获得卖方授权,可以代表卖方收取定金。如果交易过程中有中介参与,并且中介无法提供卖方签署的委托书,那么购房者就不能将定金直接交付给中介。在收到委托书之后,在实际支付定金的环节,购房者应当要求中介公司开具相应的定金收据,同时确保该收据上包含了经办人员以及中介公司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