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收据收走了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其买受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会采用预先认购、订立预订单、订立预约等方式,从买受方处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若买受方未能如期出席并签署合同,或者双方就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不会退还所收定金,因为这涉及到购房者违反了契约精神。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退还定金是存在一定前提条件的,即仅限于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而导致的退款,并且必须是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前来签署合同。若欲申请退还定金,则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此事实。购房者可通过在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的双方修改记录,以及双方交谈的录音等途径来获取此类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