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江退购房定金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定金:首先,若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未能最终达成;其次,在无法归咎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任何一方的前提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再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购房者无法承担支付房屋款项的经济压力;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在购房者交付定金时所承诺的条件无法实现,此时若购房者选择放弃签署商品房合同,开发商应无偿全额归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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