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能否抵押给个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读者们,我在此针对房屋预售合同能否作为抵押物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虽然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预售房屋是不可用作抵押物的,但预售的房产却是可以用来做抵押的。这就需要注意的是,当涉及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时,该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已经符合了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并且还必须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进行。倘若预购商品房被用于贷款抵押,则其对应的预购房屋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必需文件。对于那些以预购商品房或是在建工程抵押的行动,相关的登记机构会在抵押合同中明确地记录下来。若是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已经竣工,涉事方就应该在抵押人成功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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