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延期交房怎么算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通常情况下应根据房屋价款总额的1%至10%比例来确定。自始至终,消费者尽管并未蒙受任何损失,也不得作为开发商推卸责任的理由。针对预定的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应当依照约定如数支付,除非开发商有充分的免责事由,例如发生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者社会动荡的不可抗拒因素,且在此种情况下须迅速执行通知告知的义务,即可无需承担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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