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定有房产纠纷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当事人可径直向本地政府设立的建设行政管理机构乃至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以及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主张;另若为买卖合同方面所形成的争议,则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寻求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关于房屋交易方面的纠纷,我们通常将其称为“房地产纠纷”,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因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所引发的各类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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