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康怎样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对于希望撤销购买房产所支付定金的问题,您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洽谈。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境之下,您支付的定金是完全有可能得到退还的:首先,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认购意向书后,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将您已经选定的房源转让给他人,以至于最终无法顺利完成正式签约手续,那么开发商需要无条件地向您双倍返还定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也必须全额返还您的定金,同时还需赔偿您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毫无保留地将定金全部退还给您;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并且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全额返还您的定金;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过错所导致,那么出售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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