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怎么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程序,具体操作如下所示:首先,完成预售合同的制定工作;其次,在确定该楼盘已经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紧密联系,共同完成预售合同的签订过程;接下来,预售合同生效之后,必须要您本人亲自前往或委托开发商将其送往市或区级别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发现存在任何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手续的情况,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您;反之,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手续完备的情况,交易中心则会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您领取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最后,完成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当发展商成功办理完毕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之后,他们会与您一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以便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若发展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他们应与您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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