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购房的定金不退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购置流程中,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其不得退还具有合法性。倘若债务人能秉持严谨态度,严格履行相应的债务责任,那么其支付的定金将会被视作房价款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额用以支付尾款。然而,当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照协议执行其应有之义务时,并且因为此种过失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进行到预定的终点,那么他们将无权向对方提出索回已缴付的定金。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应尽的责任,那么他们需要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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