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多数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法院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并兼顾合理原则,以公正且妥善地进行裁决。鉴于相关涉案标的为房屋所有权,故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首先征询房管部门的权威意见。若主管机关批准双方当事人共同拥有该房产者,则可通过公正判决明确各位当事人所占有的相应房屋所有权比例;但若主管机关未能批准双方当事人共同拥有该房产者,法院便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当事人对于涉案房屋所享有的详细份额之后,再作出公正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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