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没交房延期退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约规定在接到业主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交房义务,则业主有权提出退房申请。在此情况下,业主可通过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函的方式,明确与开发商商定最终的履行期限,并敦促其尽快履行相关合同条款。若书面催告已达三个月之久,则业主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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