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日期延期多久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即可视为其构成严重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经买方书面催促后仍未在三个月内交付房产,且无法提供合理原因解释时,购房者有权解除该份买卖协议,并且所有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然而,如果经过书面催促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交付房产,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解除该份买卖协议,但可依法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延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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