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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了定金无购房资格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支付的定金原则上是无法退还的。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当其以认购、订购、预订等形式接受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用以保证双方能够顺利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由于购房者或开发商方面的原因,最终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应予以妥善处理。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则开发商有义务将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原数退还给对方。然而,如果由于楼市调控政策的实施,使得购房者丧失了购房资格或者降低了购买能力,此时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已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为楼市调控致使购房人失去购房资格或者购买能力的,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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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