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安退购房交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订金在未获得对方认可前是不得退还的。然而,鉴于以下几种情形,订金也可酌情予以退还:首先,若买卖双方均严格按照先前约定行事,那么此项订金应当视为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否则便应予以退还。其次,如果由于某些特殊事件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对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存在分歧,以致无法顺利签订相关合约,且此事并不是由其中任意一方造成的,此类情形下,订金也可予以退还。最后,倘若卖方单方面违反了预约条款,导致这份购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下去,那么此项订金也可被退还,并且还需以双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