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怎么退还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方有撤销所购房产之定金交易之意愿,建议先与卖方展开友善且坦诚之沟通协商。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形之下,买方所缴纳之定金皆有望得以全数退还:其一,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方签订认购意向书之后的预定时间段内,将买方已选定之房屋再度转售予其他买家,以至于未能依照协议约定按时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负有向买方赔付两倍定金的法定义务;其二,若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取得相关法律资质认证,抑或是由于自觉之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完成正式合同签署,乃至因此引发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发生时,开发商亦应向买方全额退还定金,并承担买方可能蒙受的任何经济损失;其三,若双方仅因在正式合同及其附属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而此争议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未能如期签署合同,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仍需全数退还买方定金;其四,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要素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以致于双方就此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时,开发商亦须向买方退还全部定金;其五,若因非人为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卖方亦须将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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