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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不属于延期交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按期交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该不可抗力事件所带来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然免除相关责任;由此可见,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了严重影响,从而导致出卖方无法按期交房,那么出卖方可以据此部分或全然免除其应负的责任。然而,出卖方仍需在合理期限内对买方尽到及时告知的义务,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若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而影响了房屋的按时交付,例如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遭遇到了政府主动提出的规划变更,比如政府部门为了拓宽建设项目前方的道路,要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各自向后退让一定的距离等情况,此时,开发商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对整体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又或者是在房屋施工过程中遇到了重大的技术难题,例如地质条件的突然变化等,必须要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情况,虽然这些情况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但如果完全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无疑是不公平的,因此,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开发商是否可以免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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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