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夷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质量问题,恰当且合适的应对策略可归纳总结如下:首先,若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无法投入使用,或者当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后,经过进一步的核实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因为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乎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其进行修复是不切实际或是成本过于高昂的,因此,买方通常会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其次,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使用的情况,法律赋予了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的权利。然而,如果买方认为让卖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交付延迟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从长远来看更加划算的话,他们也可以选择要求卖方进行修复。最后,对于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由于它们尚未对居住使用产生重大影响,买方仅能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那些无需修复的质量缺陷,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方可以依法申请委托相关的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从而确定差值部分的具体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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