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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的房子延期交房3年能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所购买之房产在催促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后历经长达三个月之久的合理期限,仍然未能如期交房的情况下,则购房者有权选择要求终止该份购房合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明确的内容,当卖方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催告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申请解除该份购房合同,除非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另有约定。然而,如果法律并无对此类情形作出规定,或者双方在购房合同中也未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的话,那么在经过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限将被设定为三个月。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提出催告,那么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当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逾期仍未行使此项权利,则解除权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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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