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被告找律师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其商品房房屋产权纠纷的事件中,当事人完全有权依法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此类民事纠纷,当事人可考虑向当地具备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正式的诉讼,同时务必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佐证。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通常包括以下四个主要环节:首先,当事人需精心准备一份详尽的民事诉讼状;其次,根据法院的具体要求,将上述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相应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第三,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法院的通知,按时参加所有与案件审理有关的诉讼活动;最后,如果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结果存在异议,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并随附上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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