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在哪一方开庭审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庭审安排的地点问题,通常遵循“原告诉请被告”的原则,也就是原告的起诉应优先选择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提交。若涉及到不动产相关的诉讼,那么相应的审理机关应该设定在不动产权属所在地的法院。另外,对于侵犯权益的案件,原告既可选择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亦可选择在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至于合同纠纷类别的案件,原告既可选择在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选择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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