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交房延期两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这一问题,我们应当采取以下两种维权途径:首先,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形式的催告函,明确双方关于合同最终履行期限的商定事项,并要求开发商遵循承诺适时履行合同义务;其次,若经过催告三个月后对方仍未切实履约,则购房者有权依法行使解除合同之权利,同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是开发商,其需按相关规定向购房者支付充分的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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