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房产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时,您可采取如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首先,寻求与开发企业的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其次,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出申诉并获取帮助;此外,也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反馈问题并请求介入处理;若以上措施未能奏效,便可选择启动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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