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在购置房产过程中遭遇了房产被重复出售的不幸情形,他们将依法享有终止房屋购买契约的权力,并有权请求返还先前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收益。相应地,购房者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要求索赔,补偿因遭受损失而承受的经济压力。除此之外,购房者还有权进一步主张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若以上所述的权益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房者有权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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