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克扣买受人违约金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一方未能按照合约规定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或其所履行之义务与合同条款存在不符之处,则该方须承受继续履行相关责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向受损方支付相应赔偿金等违约责任。当其中一方通过公开声明或行为举止明确表态不愿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在合约到期前要求其承受相应的违约责任。
针对购买房产的情况,如有购房合同作为依据,可依法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其依照合同约定退还购房款项。只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这样的诉求通常都是可行的。一般而言,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需耗费6个月时间(普通程序)或3个月时间(简易程序)。若判决结果公布后,开发商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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