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预售合同是不是正式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最终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书。相比之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式合同,因为其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则仅仅是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达成的一份合约性协议,实际上它相当于一个订金合同,只涉及到部分条款及事项。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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