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支付定金虽然可以得到部分优惠,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货,还是有可能实现的。关于如何退定金,我们建议您参考以下四种具体情况:首先,若开发商未能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无法满足预售房屋所需的法定条件,那么他们与买家之间就购房定金的约定就是无效的。依照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即使双方此前签署了《认购协议》,并且并未在协议中明确提及定金可否退还的事宜,开发商仍然应当无条件将定金归还给买家;其次,若开发商在未获《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该证书,那么他们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买家定金之外,还需赔偿买家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再次,若开发商已经符合预售房屋的法定条件,成功获取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双方仅约定买家若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此时买家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问题出在您自己身上,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您仅仅因为个人原因提出退定金的要求,那么您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缴纳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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