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广大购房者而言,如若不幸遭遇了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业主们完全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首要步骤便是精心准备相关的起诉材料,例如详细的起诉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关键性证据等等。在充分准备好上述证据后,便可将其递交给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正式受理此案,此时作为原告方需尽快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待费用缴纳完毕后,法院将会通知被告方,要求其提交相关证据以备质证,同时被告也应积极参与答辩环节和庭审过程。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进行举证质证,而法院则会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事实真相,最终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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