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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后房屋预售合同要换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房者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由预售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工程,并将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至预购房者手中,而作为交换预购房者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同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法律档。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预售合同被广泛应用;待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预购房者在支付完毕全部房价款项之后,即可直接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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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8: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