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购房定金怎么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退回之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分为以下两大场景:第一种是,假设购房买卖协议尚未正式启动,那么此时的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出卖方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当购房买卖协议已经进入实际执行阶段并且在此过程中,出卖方因各种原因未能提供齐全的证件,这就构成了出卖方的违约行为,那么作为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出卖方予以双倍返还定金。在整个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在要求退还定金的时候,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收款凭证等等,以备不时之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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