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铜陵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的退还事宜,其条件是相当严格的。若系由于支付定金一方的缘故,导致无法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住宅销售合同,那么他就无权向对方要求归还自己所交付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接受定金一方的缘故,使得双方未能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共识,则此时接受定金的一方需以两倍的金额作为赔偿赠还给支付定金的一方。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并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所致,而是由于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在此种情形之下,开发商应将收取的定金如数退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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