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商品房消费纠纷该找谁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购买和销售住宅物业(以下简称“商品房”)过程中发生纷争乃司空见惯之现象。消费者群体中,许多人并不清楚应寻求何种途径以解决此类问题。关于此,本文将为诸位解答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主管部门相关问题。当商品房购买出现纷争需诉诸法律程序时,通常情况下是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管辖权。然而,倘若争议种类恰为合同方面的争议,则应归属于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范畴。因此,明确争议类型并确定相应的管辖部门显得尤为关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除非民诉法另有特别规定。因此,对于民间百姓之间的普通住宅物业买卖合同所引发的争议,通常会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至于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管辖权则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行使;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总的来说,若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管辖权通常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行使。然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争议,不应适用一般的管辖规定,而是应当遵循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