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购房定金怎么退的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的退还问题,其法律规定是存在条件约束的。具体而言,若为交付定金的一方引发之原因而未能顺利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该方将无权向对方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反之,如果是由于收取定金的一方导致无法达成该商品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应按照双倍金额的标准来返还定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无法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因素所致,使得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签订,在此种情形下,卖方应将定金如数返还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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