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注意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违约之时,开发商有权依据实际情形决定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之明确规定,此项权利的享有者为开发商,而非违约购房者。因此,在购房者出现违约行为之后,开发商可自行斟酌并作出相应决策。开发商既可选择要求购房者退回房屋,同时追偿其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亦可选择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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