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要交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购买房产并无需交纳购房定金,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对此有所规定。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双方为了确保债务的切实履行,经共同协商后决定由一方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措施。定金的具体数额及其支付方式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但是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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