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校学生购房不能按揭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首先,当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共识或者原先的房屋购买合约已对无法办理贷款这一事项作出相应规定并且表示同意退还定金时,购房者便可要求对方履行承诺,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其次,在既无此类约定亦未能进行有效协商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明确导致房贷申请失败的根本原因究竟为何。若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的原因所引发,比如该公司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建设房屋所需的相关手续文件并不完备等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其因此产生的利息损失;然而,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身,例如其自身的资质和条件并不满足贷款的要求,例如购房者不具备购买房产的资格、个人信用记录不佳、贷款所需材料不全、首付款未足额支付、个人收入与每月还款额不相称等等,那么购房者就需要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最后,如果房贷申请被拒绝并非由购房者或房地产开发商任何一方的过错所引起,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而房地产开发商也应该按照约定将定金全数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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