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立案需预售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交易,购房者可尝试采取如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购房者可以主动寻求与开发企业的协商机会,就退房事宜以及依照合约规定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违约责任提出明确诉求;其次,若协商未果,购房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