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浦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倘若支付了定金但未能获得退还,您可依据自身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进行合理处理和维权:首先是积极寻求与出卖方或者开发商之间的协商解决方案;其次,可以考虑求助于所在村庄或社区的调委会组织进行调解以达成协议;第三种途径则是通过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或者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公开举报;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无法奏效,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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